北海《银海区南珠养殖用海规划方案(2017-2030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0-02-04     浏览:526    

     2018年6月8日,银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银海区南珠养殖用海规划方案(2017-2030年)》(北银政发〔2018〕11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南珠蜚声中外,是北海的文化符号,是北海的城市名片。1958年北海成功育出中国第一颗海水人工养殖珍珠,为南珠产业的壮大奠定基础,南珠产业历经飞速发展期,成就蜚声海内外的特色珍珠产品。但近年来,由于受种质退化、技术创新滞后、养殖成本增加、海洋环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南珠产业有所萎缩。保障南珠养殖用海,恢复南珠品牌,振兴南珠产业势在必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南珠产业的意见》(北发〔2017〕15号)《北海市南珠养殖用海规划方案(2017-2030年)》(北政发〔2017〕30号)的精神,保障南珠养殖用海面积,维护南珠养殖持久稳定,保护南珠养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实现南珠产业全面振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二、《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规划方案》明确了银海区南珠养殖用海规划的目标,即:保障南珠养殖用海需求,加强用海管理,做到专海专用,确保南珠养殖不被侵扰破坏。
(二)规划依据。《规划方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北海市南珠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北海市南珠养殖用海规划方案(2017-2030年)》,结合我区适宜养殖南珠的相关区域要求,科学划定了我区南珠用海范围。该区域范围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划定的农渔业区内,潮间带滩涂部分,允许兼容方格星虫增殖。
(三)规划范围和面积。《规划方案》明确了南珠养殖用海的范围和面积,即:南珠养殖用海范围位于白龙港南面海域,面积2万亩,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四)规划方案使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要求,保障南珠养殖用海,规范用海行为,防止海域使用出现不良竞争,恶意用海,扰乱南珠产业市场秩序,制约南珠产业的健康发展,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专海专用。规划为南珠养殖区的海域主要保障珍珠插核养殖、育苗、珍珠原种培育等。对于潮间带滩涂区域,在不影响南珠养殖的情况下,兼容方格星虫增殖等相关传统用海功能,但不能进行围海、围箔、电(毒、炸)鱼、高压水枪捕捞、打插水泥桩柱、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活动。
     2.妥善协商,化零为整。南珠养殖用海规划范围内,已取得海域使用权养殖象鼻螺等其他海产品种的,将逐步迁出南珠养殖用海规划区。原海域使用权人愿意转换为南珠养殖的,可与海域使用权人协商转为南珠养殖。对目前已直接影响南珠养殖的,应及时协商调整,切实保证今明两年南珠养殖用海面积。
   3.划定南珠保护区。待本方案范围内的南珠养殖发展和培育条件成熟后,及时按程序启动申报划定“南珠保护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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