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中,昆明市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州、市打造3—5个夜间经济集聚区。
打造夜间经济地标
在昆明南屏街、大理复兴路、丽江祥和广场、景洪告庄西双景、曲靖外滩等街区,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
升级夜间经济商圈
依托昆明恒隆广场、万达广场、大悦城、同德广场、新南亚、公园1903、七彩云南、红星美凯龙、新城吾悦广场、融创文旅城、斗南花市以及景洪江边夜市、丽江古城、大理古城、曲靖阿诗玛商圈等商业综合体和城市黄金地段,升级首批15个夜间经济商圈,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提升夜间经济消费品质,辐射热点地区消费者。
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
在昆明环翠湖、南强街、大观街、金马碧鸡坊步行街、官渡古镇、王旗营、大学城新天地等具有夜间消费习惯的区域,其他每个州、市2—4个夜间生活消费比较集聚的区域,培育首批50个夜间经济生活圈,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
鼓励延时经营
便利居民夜间生活消费
鼓励餐饮、零售等商业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在夜间经济商圈和生活圈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予以资金支持。
包容审慎监管
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
适度放宽夜市街区四至范围内的广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发布有关管理指引,鼓励经营主体与社区居民共同开展自律管理,维护和谐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