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日期:2020-02-1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浏览:397    

    近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岗青表示,该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的步伐正持续加快。

    在西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占比超过35%。目前,西藏相继完成了对藏戏霞尔巴贡、喇嘛玛尼说唱等濒危项目和20位高龄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

    数据显示,西藏目前命名84个自治区非遗项目传习基地,各级各类非遗传习场所达165处。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代表性传承人350名。

    全区基本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地(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形成了一批保护工作机制。自治区财政每年设立1200万元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自治区级传承人补助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标准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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